“两令”结合 助力查清夫妻共同财产 ——熊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

熊某(女)与刘某于2000年1月登记结婚。两人拥有多处房产,并参与创办了三家公司。2023年3月,熊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办理情况】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存在较大分歧。为查清夫妻共同财产状况,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责令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告知拒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律师调查令》,对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通过“两令”结合,查清了当事人共同所有的房产、车辆、公司股份等财产信息。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调解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

【典型意义】

全面查清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纠纷案件处理的关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离婚诉讼期间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明确为法定义务。法院在本案中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督促当事人主动、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鉴于当事人财产状况复杂、分歧较大,同时发出《律师调查令》,对当事人申报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发挥“两令”作用,全面高效查清夫妻共同财产,助力法官明断“家务事”,为成功调解奠定基础,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lsvip.cn/?id=242

分享给朋友:

““两令”结合 助力查清夫妻共同财产 ——熊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离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怎么样处理

民法典离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处理方法是: 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

公司悄悄注销,债务就能一笔勾销吗?

基本案情2024年8月,田某与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委托合同》,委托该公司为其处理某事务,袁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唯一股东。田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公司未能按约定完成委托事务,且对田某的多次催促置之不理。更令人意外的是,该公司在合同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

外卖小哥受伤,职业伤害保障与商业意外险能双赔吗?

案情简介杨某是一名外卖骑手,其就职的外卖平台B公司为其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意外险,保障内容为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险限额60万元;保单意外伤残条款约定“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保单还特别约定,若被保险人被认定为符合当地《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中的职业伤害情形,且参加…

捡到平板电脑,以“酬金过低”不还?法院判了!

基本案情2025年4月,某小区业主李某在地下车场不慎遗失了一个手提袋,内有一台平板电脑。李某通过物业查看监控后发现,手提袋被同小区的王某拾获。随后,在物业工作人员陪同下,李某找到王某,表示愿意支付300元感谢费,希望其返还电脑和手提袋。然而,王某认为酬金过低,拒绝归还。无奈之下,李某选择报警。派出所…

从对簿公堂到重归于好:一面锦旗背后的家事审判“温情”

近日,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以耐心细致的工作促成夫妻和好,守护了家庭完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该起海某与林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耕家事审判,用心用情化解矛盾。收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细致审阅卷宗,精准研判案情,敏锐察觉双方当事…

创新运用督促令 赡养纠纷巧化解 ——宋某与吴乙等赡养纠纷案

【基本案情】宋某(女)现年81岁,共生育四名子女,自身患有多种疾病,生活自理能力受限。宋某现随长子吴甲在农村生活,由吴甲承担主要赡养义务。次子吴乙以1988年已签订《分家协议》为由,基本未履行赡养义务,长女吴丙、次女吴丁按传统习俗支付节礼费用,日常未履行赡养义务。宋某诉至法院,要求吴乙、吴丙、吴丁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