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网络“刷单炒信”公益诉讼胜诉

  中新网成都2月13日电 (记者刘忠俊)记者13日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获悉,该委针对组织虚假消费评价的成都天呈快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起的四川首例“刷单炒信”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经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四川省消委会胜诉。

庭审现场。四川省消委会供图

  据了解,成都天呈快快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店铺网络运营公司,2021年5月与某皮肤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提供所谓的个性化运营服务。协议签订后,该公司招募非真实的消费者(达人、素人)到某皮肤管理中心体验消费,然后撰写文案或评论交由该公司审核,审核无误后发布在大众点评平台某皮肤管理中心店铺里。其后,某皮肤管理中心将上述非真实消费者花费的10371元和服务费用5000元支付给该公司。

  2022年4月,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介入调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同年8月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10日,四川省消委会接到大众点评网主体公司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线索函,认为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行为,极大影响大众点评平台信用体系,扰乱平台内商户的竞争秩序。同时,该公司的刷单炒信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欺骗广大消费者,侵犯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川省消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28日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2025年2月13日,经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四川省消委会胜诉。被告成都天呈快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30日在省一级新闻媒体发布书面道歉声明,向受误导的消费者公开致歉;自判决生效起2年内,参加4次经四川省消委会认可的消费领域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弥补其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

  此次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后四川省消委会提起的首起公益诉讼,也是2024年以来四川省消委会成功提起的第二起公益诉讼案。自2021年起,四川省消委会已成功单独提起3起诉讼案,联合重庆市消委会提起4起川渝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且均胜诉。

  下一步,四川省消委会将持续跟进判决执行,待判决生效后,积极协调法院,督促被告履行公益行为,确保法律判决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广大电商企业能从这起案例中汲取教训,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在真实、公平的网络购物环境中放心消费、明白消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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