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又闪离,6.1万元婚介费是否该退?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罗某委托吴某(系三明市沙县区某婚介中心经营者)等人为儿子陈某介绍对象结婚,并向吴某支付了1000元服务费。


吴某与同行杨某(系清流县某婚恋中心经营者)等人迅速行动,很快介绍了女子梁某给陈某认识。


“闪电”般的婚姻进程:


10月24日中午,吴某、杨某组织双方进行微信视频见面,罗某和陈某对梁某表示比较满意,同意支付吴某、杨某220000元(含服务费和彩礼)。当晚,吴某、杨某带陈某远赴广州梁某家。


10月25日双方线下见面,罗某支付梁某彩礼160000元及吴某、杨某服务费60000元。


当日,陈某与梁某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从初次视频见面到领证,仅仅2天。


10月26日梁某跟随陈某回到沙县生活。


因缺乏感情基础,这段婚姻迅速破裂,梁某与陈某于2024年12月12日登记离婚,仅共同生活40余天。


面对短短时间内支付的巨额费用和迅速失败的婚姻,罗某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将吴某、杨某及相关婚介中心告上法庭,要求退还221000元并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


沙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三明市沙县区某婚介中心、杨某、清流县某婚恋中心在介绍过程中收取高昂的中介费用,该费用与其婚介行为不相符,从合同角度来说显失公平,从风俗习惯角度来说亦有悖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规定,吴某、三明市沙县区某婚介中心、杨某、清流县某婚恋中心据此获得的款项应当退还罗某。根据查明事实,吴某、三明市沙县区某婚介中心、杨某、清流县某婚恋中心实际收到的服务费为61000元,综合罗某的支付情况和吴某、三明市沙县区某婚介中心、杨某、清流县某婚恋中心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劳动及获取利益的情况,再结合双方对于此事的过错程度,判决吴某、三明市沙县区某婚介中心、杨某、清流县某婚恋中心应返还罗某服务费40000元。


此外,法官向罗某释明案涉221000元中包含罗某向梁某支付的彩礼160000元,该部分彩礼,罗某可另行与梁某协商返还。


【法官说法】


拒绝“闪婚”冲动


婚姻需建立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本案中双方相识不足一周便结婚,缺乏感情基础是离婚的重要原因。建议恋爱双方预留足够时间相处,避免因“催婚”“盲目相亲”,仓促决定。


警惕高额婚介陷阱


选择婚介服务时,应确认机构资质,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切勿轻信“高价保成”等承诺。若遇服务费远超市场合理水平,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留存证据依法维权


支付服务费时需签订书面合同,注明服务范围、费用明细及退款条款;若发生纠纷,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诉讼或调解维护权益。


 

来源:沙县法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lsvip.cn/?id=157

分享给朋友:

“闪婚又闪离,6.1万元婚介费是否该退?” 的相关文章

经纪公司要求网络主播违背公序良俗直播,主播拒绝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某传媒公司诉段某经纪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某传媒公司与段某签订了《主播艺人经纪合同》,约定段某签约成为该公司旗下主播艺人,通过公司指定的平台进行各种内容的视频、音频直播活动;段某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其人格、名誉或不健康的表演和工作,并不得擅自解约,否则构成违约,违约金为双方…

主播虚构事实诱导消费构成欺诈,平台积极处置不担责——谢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焦某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21年7月,网络主播焦某多次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直播间虚构其带人解救受困母女的故事:小女孩“玲玲”和亲生母亲被继母软禁,焦某多次直播带人前去解救“玲玲”母女。“玲玲”因每天吃继母喂食的不明药片,浑身无力,病情不断恶化,急需手术治疗。焦某等人在山上找到了“玲玲”的生母,…

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暂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助力高新科技企业健康成长

【基本案情】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法院)于2024年7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两被执行人表示,目前公司陷入融资困境,正在不断寻找融资途径,并向执行法官承诺,只要钱一到账就还款。其后两被执行人均未在…

林某与区某确认亲子关系纠纷案 ——抚养权归属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

基本案情 香港居民区某与内地居民林某曾系情侣关系,双方分别于2015年、2018年非婚生育两名子女,2021年双方分手,均不愿抚养两名子女。两名子女目前与林某共同生活,但林某无工作且患有精神疾病,疾病发作时有自残和殴打孩子的暴力行为,据林某所在社区居委会反映,林某曾多次扬言要携带孩子跳楼。区某经济…

林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合力救助被家暴未成年人

  基本案情 居住在深圳市龙华区的蔡某,和妻子林某育有5个子女。因蔡某对林某和子女长期实施家庭暴力,林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搬到光明区投奔弟弟,5个孩子继续和蔡某共同生活。2023年1月,蔡某对大女儿实施家暴致其受伤入院,医院发现孩子伤情异常,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对蔡某进行训诫,并出…

吴某与赵某、某中学等侵权责任纠纷案 ——准确认定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吴某与赵某系某中学初一同班同学。2021年9月16日的教室监控视频显示:13:25左右(午休期间),吴某从座位起身与前座交流,赵某路过吴某座位,将吴某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吴某坐下时因悬空而往后摔倒在地,其他同学围观过来并将吴某扶起。后班主任通知吴某及赵某的家长到校,并将吴某送往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