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了借据的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基本案情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称被告在2010年8月5日向其借款2万元,原告通过现金方式将款项出借给被告,双方曾签订过借条,但是由于时间跨度较长,借条已经遗失,无法向法院提供。原告还主张案外人张某知情原、被告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且张某也在借条中作为见证人签名。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基本案情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称被告在2010年8月5日向其借款2万元,原告通过现金方式将款项出借给被告,双方曾签订过借条,但是由于时间跨度较长,借条已经遗失,无法向法院提供。原告还主张案外人张某知情原、被告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且张某也在借条中作为见证人签名。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为原告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其与被告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另因案外人张某的证言系“孤证”,且张某陈述关于借款的出借过程与原告的陈述并不一致,不足以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借款的交付,故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的事实依据不足,法院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在日常的民间借贷行为中,当事人应当树立保全证据的意识,保存好相关的交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凭证、支付凭证以及追讨记录,并在追讨的过程中一定要与对方明确款项的性质、金额、出借时间等,并保存好追讨记录。同时应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lsvip.cn/?id=47

分享给朋友:

“遗失了借据的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的相关文章

孤寡老人因事故去世 外甥可主张赔偿

基本案情王某某系“五保户”,无配偶、子女,父母和姐姐已经去世,姐姐有两个儿子权甲和权乙。2023年6月21日,王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李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经纪公司要求网络主播违背公序良俗直播,主播拒绝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某传媒公司诉段某经纪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某传媒公司与段某签订了《主播艺人经纪合同》,约定段某签约成为该公司旗下主播艺人,通过公司指定的平台进行各种内容的视频、音频直播活动;段某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其人格、名誉或不健康的表演和工作,并不得擅自解约,否则构成违约,违约金为双方…

被告人汪某某非法狩猎罪案

基本案情2019年8月份以来,在鄢陵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内,被告人汪某某为非法获取野生斑鸠,在鄢陵县马坊乡汪楼村南边一处黄豆地内架设粘网、鸟鸣器非法捕猎野生鸟类,至2020年11月12日,汪某某共捕猎23只野生斑鸠。野生斑鸠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

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以治病为名申请解除失信惩戒措施实则赴澳赌博,依法被以拒执罪追诉

【基本案情】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陈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溧阳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狄某某归还借款125000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溧阳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狄某某以其身…

蒋某忠、蒋某平、蒋某国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 ——精准甄别失能情形,多方联动化解涉民生案件

【基本案情】2022年7月,黎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蒋某珍相撞,造成蒋某珍当场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黎某、蒋某珍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黎某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黎某掏空积蓄,筹遍亲朋好友,凑齐5万元赔付给受害人家属。在治丧期间,黎某变卖家中物品,多方筹款后又赔付了5万元。后受害人家属诉…

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 ——失信惩戒宽限期内自动履行,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高效化解

【基本案情】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陈某某工程总价款188万余元,在施工期间,该公司分5笔向陈某某共计支付了施工进度款161万余元,剩余27万余元迟迟未能结清。经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明确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陈某某工程款27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仲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