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免监护责未成年人侵权父母需共同担责
【案情简介】 谢某与马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离婚时协议婚生子马小某由父亲马某直接抚养。后未成年人马小某在乘坐出租车时,因违规开车门致使路人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马某对本次事故承担25%的责任。受害人将未成年侵权人马某及其父母共同诉至法…
【案情简介】
谢某与马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离婚时协议婚生子马小某由父亲马某直接抚养。后未成年人马小某在乘坐出租车时,因违规开车门致使路人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马某对本次事故承担25%的责任。受害人将未成年侵权人马某及其父母共同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马小某的母亲谢某抗辩称离婚时已经协议马某直接抚养马小某,故自己无需对马小某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解除的婚姻关系,解除不了监护责任,并判决母亲谢某及父亲马某共同对马小某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的监护职责仍然依法存续,不会因抚养权归属变更而免除。现实中,不少家长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便无需承担监护责任、不用为孩子的过错买单。本案明确,离婚仅变更子女直接抚养状态,不免除父母的法定监护义务。未成年人辨别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较弱,父母双方即便分开生活,仍需共同履行对子女的教育、管束、监护职责。
【深圳离婚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