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两年遭家暴16次”案二审维持原判,前夫获刑11年

9月9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从参加庭审的人士处获悉,四川“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案二审维持原判,前夫贺某阳的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

  此前的2024年12月27日,武侯区法院一审以虐待罪判贺某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共执行有期徒刑11年。贺某阳当庭提出上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受害人谢某与贺某阳于2021年5月结婚,婚后两年内,谢某遭受贺某阳16次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谢某多次要求离婚,均未如愿。2023年4月24日,谢某前往成都武侯区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因不能提交户口簿,手续不全未能立即办理。

  当日离开法院后,谢女士被贺某阳跟踪,并被其强行拖入一家酒店施暴,直至第二天被酒店装修工人发现并报警。

  据四川现代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显示,谢女士身上共有21处受伤部位,其中包括左肝广泛挫裂伤伴出血、十二指肠挫伤伴破裂、回盲部及末端回肠广泛挫裂伤伴破裂切除、胰头部和肺挫伤、蛛网膜下出血、脑挫伤、急性腹膜炎、左肾挫伤、鼻中隔偏曲、左侧三根肋骨骨折、脑震荡等。

  2024年1月5日,武侯区检察院以贺某阳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提起公诉。

  2024年5月31日,武侯区法院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阳离婚。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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